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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时间:2022-08-23    浏览量:7823次

据河南省医保局(豫医保办〔2022〕24号)和郑州市医保局(郑政办〔2022〕47号)相关文件内容,自2022年7月1日起,凡河南职工医保均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省、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政策解读:

起付标准 

在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就医,报销起付标准为40/次(单日内在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参保人只需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您在1个自然日我院多次就诊的话,累计就医金额超过40元就可以享受统筹报销。

报销限额 

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800元/人,退休人员2300元/人2022年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减半。由于政策从2022年71日开始实施,因此今年的报销限额均减半。报销限额在一个参保年度使用,不转结下一年度。  

报销比例

按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我院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省、市医保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共济范围 

1.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2. 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的个人缴费。

3.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授权配偶、父母、子女时任意选择。省、市医保不能互相共济。

温馨提示 

1. 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药待遇不可同时享受,就诊时应分别开具处方、分别结算。

2. 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3. 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人员,补交欠费的,欠费期内发生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4. 普通门诊统筹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及价格政策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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